根据《嘉兴公司员工学籍管理规定》(嘉院教字[2019]5号)、《嘉兴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》(嘉院教字[2019]9号)、《嘉兴公司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》(嘉院教字[2019]10号)和《嘉兴公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》(嘉院学位[2021]3号),经公司审核、公司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拟授予吴过等168名同学文学学士学位、秦思怡等4名同学荣誉学士学位、沈加娜等15名同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,名单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6月5日-6月7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公司反映。联系电话:83642189、83642803(具体名单附后)。
公司教务办
2023年6月5日